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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日報
社論 - 李一飄 2017-02-27

  去年六月淘大迷你倉四級大火,兩名消防員救火英勇殉職,全城悲痛。這場大火揭露部份迷你倉儼如城市火災陷阱,輿論要求整肅,但八個月過去了,情況如何?本報今天報道揭發,有迷你倉依然故我,對存倉貨物毫無監管,無視起火危險,對消防處要求清除火警危險,視而不見。消防處必須加緊覆核違例迷你倉,若涉拖延改善,要嚴厲執法,予以重罰。

本報記者在不同地區巡查數間迷你倉,發現違反消防條例情況依然普遍,有迷你倉疑被裝修公司租用,在走廊放置筒裝易燃物料,亦有窗戶被圍板封死,一旦火警,敲破窗戶也難以向內射水,但管理員向租客表示不打緊,也有走火大門被大櫃阻塞一半,試問起火後怎樣逃生。

這些火災隱患,只是冰山一角。據消防處最新統計,截至今年二月,處方已巡查八百八十多間迷你倉,普遍發現不同的火警危險,故向四百二十多間違規迷你倉負責人發出共二千四百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規定於指定時間內消除相關風險。

根據執法程序,在通知書到期後,消防處會再派員巡查,如有關迷你倉未能在限期前遵辦規定,即屬違法,可提檢控,一經定罪,罰款十萬元兼每天加罰一萬元。觀乎本報記者小規模的巡查發現,迷你倉的改善,未能令人滿意,更令人懷疑有人得過且過,甚或把罰款當作經營開支,懶理結構、走火等安全性,情況極不理想。

消防處必須強力覆檢,重罰違例的迷你倉經營者,以產生阻嚇作用。但要趕絕管理不善的經營者,發牌制度必須盡快出籠,當局表示會在第二季前提出發牌制度,公眾期待定出嚴厲的取締迷你倉牌照制度,強而力打驅逐危險迷你倉。

李一飄



執法部門不可掉以輕心, 倉主也應憑良心去改善, 不要讓兩位殉職的消防員死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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