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貴會員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017-2-19 08:21 AM 發表 1 特赦曾蔭權 作為香港前特首,事務繁重,所謂無功也有勞,而且他的管治尚算稱職。 證據顯示; 前特首曾蔭權先生的確有不當行為。考慮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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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p_hk1 於 2017-2-25 01:05 發表 我覺被判有罪有D寃枉。在他的觀點可能以為租屋是公明正大,批核黃的牌照是一集體決定,不存在租屋換取批准牌照的決定。 控罪內好笑的,如:曾接受黃三百萬的豪裝是一種利益,不是業主必理行的一種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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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6-2-2017 20:30 發表 赦免死對頭先至系大智慧。
原帖由 我是大淡友 於 2017-2-26 21:15 發表 要赦就有關佔中黃藍同赦,曾生我雖同情但與七子及佔中又拉不上關係,不應混為一談。 如沒有國安法鎮守,赦了也是白費。
原帖由 神經箭 於 26-2-2017 23:28 發表 赦免曾蔭權及七警有情、理可依(見首頁)。赦免佔中主謀及行動參與者?可否畀的令人信服既理由?
原帖由 我是大淡友 於 2017-2-27 00:10 發表 曾生功過在下沒資格批評也和佔中風馬牛不相及,赦免不是買棵菜搭根䓤那樣簡單,水能載舟,也亦能覆舟,如要在赦免上加一把呎度那就不是赦免,而是政治交易。 本人看佔中是一場無謂政治鬧劇,很多年青人只 ...
Silver Member
原帖由 hobartstone 於 2017-2-19 10:41 AM 發表 趙紫陽可能都唔知自己被人利用, 顔色革命係近十年八載先有的名詞。
原帖由 我是大淡友 於 2017-2-27 00:51 發表 所以要先國安法後廿三條,直接以顛覆國家罪跨越就是了。要不要廿三條你們自已說了算,我想要、國家不急。"難"字在共產黨字典裡的索引是找不到的,一個國際性的擦槍走火足夠革掉漢奸們的命,時代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