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香港與內地嘅「協商通報機制」在香港社會引起激烈討論,特別是泛民嘅某些議員和某些毒果在炒作所謂「林榮基事件」、「銅鑼灣事件」,而對成個通報機制進行否定,更指責中央政府破壞「一國兩制」在港嘅堅持和踐行。造成許多嘅香港市民對已運行多年嘅通報機制還能否發揮作用也產生了質疑,質疑通報機制還能否保護香港市民嘅人身安全。通報機制過去實施15年以來,內地嘅工作系非常具有成效嘅,內地警方一共向香港移交了約170名嫌犯,但反觀港方以各種借口對通報機制唔進行正面應對,交出了0嘅答卷。香港某些人這種只認「兩制」、不認「一國」嘅畸形「政治正確性」是造成這種局面內在根源,但在過去兩地通報機制也只是一種互相尊重鬆散嘅合作,過往並未有一個實質上,具體的協定。隨着時代嘅發展,「通報機制」已不能滿足現實的發展要求,必須落實為具體清晰的實施協議。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一行上京與中央政府談通報機制,這是一個必須嘅動作。機制再好,落到實處才系好機制,期望此次磋商在雙方對等基礎上,在遵守「一國兩制」嘅大原則下能制定出清晰的協議,改善目前嘅「協商通報機制」。